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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帆蓄电池2V300Ah直流供电系统参数

2012-05-23 14:45:22      点击:
风帆蓄电池GFM-300 2V300Ah在以30倍I10 电流放电3min后,蓄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低于其标称电压、端子、极柱及汇流排不应不应熔化或熔断,槽、盖不应熔化或变形;


风帆蓄电池组的绝缘电阻,直流母线电压为 220V 的蓄电池组不小于200kΩ;


风帆蓄电池在30 ℃和65 ℃温度范围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和溢流,密封性符合规定要求;


风帆电池提供的蓄电池内阻值,应与实际测试的蓄电池内阻值一致;


防酸雾性能应满足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0.2倍I10电流连续再充电4h,pH值应呈中性;


风帆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外部遇明火时,不应内部爆炸。


风帆蓄电池组应考虑装设蓄电池管理单元的位置;


在寿命期内按照国家标准对蓄电池组进行三次I10电流全核对性放充电:风帆蓄电池组容量均达到额定容量的95%以上。 

风帆蓄电池GFM-300 220V300Ah直流系统结构功能要求:


1)直流电源系统应配备:监控单元、高频开关电源模块、雷击浪涌吸收器、测量仪表、电压电流采集装置、绝缘监测装置、蓄电池管理单元等


2)具备防雷保护并具有遥信报警信号;


3)直流电源系统应选用优质高分断路器,上下级满足择性配合要求如不能满足上下级保护配合要求时,应选用带短路延特性的直流断路器。各断路器应配备跳闸报警及辅助信号触点并上传至内部监控单元。设置信号灯指示其通断状态,直流回路隔离电器应装有辅助触点,蓄池组总出口熔断器应装有报警触点,直流电源系统重要故障及母线遥测电压应由硬接点输出至计算机监控系统;


4)直流高频模块应加装独立进线断路器;


5)直流主母线及接头,应能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通流能力,母线应有阻燃绝缘套管;


6)设备应满足 GB/T 17626关于电磁兼容、抗干扰的要求[具体项目为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振荡波抗扰度试验等];


7)直流馈电屏及直流分电屏上应装设绝缘监测置;


8)充电柜(或主馈线)应装设专用的蓄电池放电试验回路;


9)汇流排和主电路导线的相序颜色应符合关标准;


10)柜内元件的布置应便于安装和维护